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到底誰在車窗拋物?快掃碼看受罰的駕駛員和車輛名單!
  廣州交警曝光“車窗拋物”處罰名單
  據相關規定,駕駛員“車窗拋物”妨礙安全行車的,將被處以罰款100元,記2分;乘車人向車外拋撒物品的,罰款10元。
  廣州日報訊 (記者張丹羊 通訊員交宣)自12月22日起,廣州交警啟動“車窗拋物”專項整治行動。記者昨日從廣州交警部門獲悉,截至12月24日,共有22名駕駛人、5名乘車人員因“車窗拋物”被廣州交警依法處罰(“不文明違法人名單”請掃二維碼)。
  為促進廣大市民遵紀守法,養成文明出行習慣,廣州交警12月22日起開始對“車窗拋物”等不文明交通違法行為依法嚴格進行查處,駕駛員“車窗拋物”妨礙安全行車的,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》和《廣東省道路交通安全處罰條例》的相關規定,將依法被處以罰款100元,記2分;乘車人向車外拋撒物品的,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六十六條“乘車人向車外拋撒物品的”進行處罰,罰款10元。
  12月24日上午,廣州交警東山大隊民警在先烈東路巡邏執勤時,發現一輛粵AK5B6×小車的駕駛員正從車窗往外拋煙頭,民警立即上前將該車截停,並對駕駛員陳漢×的交通違法行為進行教育,並依法進行處罰。
  廣州交警表示,將繼續依法對車窗拋物等不文明行為進行常態化管理,希望廣大市民認識到車窗拋物對環境、安全、出行造成的後果及危害,從我做起,拒絕車窗拋物,共同創建乾凈、整潔、平安、有序的廣州。  (原標題:3天處罰27宗車窗拋物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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